北京白癜风医院治疗 http://www.ytysbz.com/今天本来不推文。
但昨晚有个大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意见稿)》。
大白连夜研究文件后,心情只能用“喜忧参半”来形容。
《新版定义》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会影响一些人的利益。
具体咋回事,从三方面给大家分析。
《新版重疾定义》5大变化
《新版定义》对现在的重疾险有影响吗?
未来重疾险保费会降吗?
01
《新版定义》5大变化,有利有弊
?
大白一共梳理出5个重点:
必保的25种重疾,扩展到28种—好事
首次引入轻症定义,3种必须要保,且轻症赔的钱不能超过20%保额—有利有弊
原位癌被踢出轻症—弊大于利
甲状腺癌变成分层赔付,早期按轻症赔,中晚期按重疾赔—有利有弊
除外责任,加到9条
下面具体给大伙说说。
*必保的25种重疾,扩展到28种
一款重疾险保的重疾=监管规定必保的重疾+保险公司自己加的其他重疾
按《新版定义》的要求:必保重疾将从25种加到28种。
多出的3种是: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大白看了下,钢铁战士1号、守卫者3号,本身也都保“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所以这点,对目前的重疾险影响不大。
除了拓宽病种,新规范在疾病定义上也做了不少更新。
涉及28种重疾,大白没法一一展开。
感兴趣的童鞋,可以自己去看保险行业协会整理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比表。
大白就给大家分析下最高发的6种大病: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终末期肾病
都有哪些变化。
1、恶性肿瘤
看图:
红字就是调整的地方。
可以看到,恶性肿瘤依旧不管原位癌。
其他不管的情况,比如良性肿瘤、交界性肿瘤,新版也更明确了。
另一个重点:
流传已久的“甲状腺癌将剔除出重疾”被石锤。
TNM分期为1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以后按轻症赔,其余的按重疾赔。
对已经发现甲状腺问题,尤其是有甲状腺结节的朋友,这不算一个好消息。
后面大白会详细说有啥影响。
2、急性心肌梗塞
“急性心梗”改成了“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从名称上强调,只有病情比较严重才能按重疾赔。
而不是得了心梗,就赔。
理赔标准变化也很大。
新版列了6种情况:
除了具体的症状,还包括发病原因(比如室壁瘤)。
满足其一,就能赔。
相比旧版,更明确。
3、脑中风后遗症
也改了名,“脑中风后遗症”变成“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还是在强调,不是所有脑中风,都能按重疾赔。
不过,相比旧版,新版理赔标准有所放松。
比如“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改成了“肌力2级以下,或不能随意运动”。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新版多了“小肠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老版理赔要求“实施开胸”;
而新版“切开心包即可”。
跟上了医学发展。
6、终末期肾病
达到“尿毒症期”调整成“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
“5期”代表疾病的严重程度分期,期数越高,说明疾病越严重。
慢性肾病到了5期,就表示已经达到了尿毒症的标准,且需要透析治疗。
即,理赔标准没啥变化,不过更明确了一些。
*首次引入轻症
轻症一直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保险公司就有操作的空间。
但新版定义,明确要求了,以后的重疾险,下面三种高发轻症一定要保:
轻度恶性肿瘤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只起到“规范”的作用,因为目前的重疾险,这三种轻症其实都有。
新版定义反而将赔的钱拉低了,最多赔20%重疾保额。
而现在的重疾险,轻症普遍赔30%,最高能赔55%。
部分轻症甚至被提到中症,直接赔60%。
新版规定上限,就比腰斩还狠。
以“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给大家举个栗子:
可以看到,
钢铁战士的定义,跟新版的比,区别不大。
但新版按轻症赔,赔20%。
而钢铁战士是按中症赔,赔60%保额。
根据理赔要求,即使是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因为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其实是需要家人来协助生活。
只赔20%,就明显不够。
再比下“较轻急性心肌梗死”,也是类似的情况。
新版的定义,虽然比钢铁战士,更丰富、明确。
但只赔20%。
而钢铁战士赔40%。
整体看,对普通消费者,不算利好。
对保险公司的好处更大,能拉低理赔的成本。
*原位癌被踢出轻症
现在的重疾险都保原位癌(放在“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这个责任下)。
部分防癌险,也管原位癌。
而新版,将原位癌踢出去了。
直接看图:
也不算好事。
根据保险公司理赔报告,原位癌也是高发轻症之一,占5%左右。
像大白有个客户,前段时间,就因为宫颈原位癌,理赔了哆啦A保。
但根据《意见稿》,以后原位癌,要不要保,保险公司可以自己说了算。
等于“早期癌症”的理赔范围变相缩窄了。
*早期甲状腺按轻症赔
之前传得很凶的“甲状腺癌从重疾中踢出去”被辟谣了。
《新版定义》并未踢掉甲状腺癌,而是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赔不同的钱。
即:
TNM分期为1期及更低的甲状腺癌,以后按轻症赔(比如赔20%保额)。
其他的甲状腺癌,还是按重疾赔(赔%保额)。
这样设计,是因为甲状腺癌,典型的发病率高、治疗费用低。
看看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就知道。
中国人寿:
平安人寿:
太平洋人寿:
太平人寿:
包括相互宝的:
可以看到,甲状腺癌的理赔占比,普遍排在了重疾险的Top3。
而甲状腺癌中最高发的乳头状癌。
在早期,通过B超检查就能发现。
危害程度不高。
也很容易治愈。
痊愈后,5年生存率能达到97%以上。
关键治疗费很便宜。
大白有几个读者就理赔过甲状腺癌,治疗费2-3万,医保报销后,自费1万左右。
按重疾理赔,她们普遍拿到了30-60万的赔偿。
从合同的角度,她们应该拿到这么多赔偿。
不过,从监管的角度,早期甲状腺癌,再按重疾赔,对行业长远运行并不利。
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
也就是说,保险是用来补偿极端风险造成的重大损失,而不是让人通过保险来获取比实际损失更多的赔偿。
因为理赔金,是从购买了同一产品的用户所交的保费中扣除的。
甲状腺癌按重疾足额赔,赔的越多,保险公司为控制风险,其他用户就要分摊更高的保费。
这显然不太公平。
从其他地区的经验看,早期甲状腺癌不按重疾赔,也是必然趋势。
像香港、台湾、新加坡、韩国,早就将“轻度甲状腺癌”放到了轻症里。
相互宝在甲状腺癌赔付暴增后,也将“轻度甲状腺癌”从重症移到了轻症里。
原本能领30万互助金,现在只能领5万。
所以,《新版定义》这么调一下,挺合理。
那是否对以后理赔甲状腺癌的人不公平呢?
其实也未必。
甲状腺癌按重疾赔,有一点不好:
如果你买的产品,重疾只能赔1次,那拿到赔偿,合同也就结束了,以后的保障就没了。
要是早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
第一,你能拿到一笔赔偿,比如20%的保额;
第二,因为有轻症豁免,剩下未交的保费你也不用交了;
第三,你的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也不全是坏事,是吧?
*罕见病/免责条款
现在的重疾险动不动保多种重疾;
其实没啥用,因为最高发的25种重疾,理赔率已经占了95%以上。
所以,这次《新版定义》要求了,如果拿罕见病来凑数,要明确标记清楚。
比如疯牛病(发病率极低)。
免得用户陷入“比疾病数量”的误区。
《新版定义》另一个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