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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违法犯罪及对策研究1379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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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违法犯罪及对策研究


摘 要 快递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其方便、高效、迅速的特点,使其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公众消费心理与生活方式的重要因素,对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产生更多影响。快递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较为典型的即是快递员违法犯罪。本文认为快递员违法犯罪现象形式多样,较为复杂,而且社会危害性、影响性较大,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中国论文


关键词 快递行业 快递员 犯罪现象


作者简介:段鹏,西北*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7-064-02


从1987年起步,我国快递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近5年的时间里,快递行业发展增速明显加快。毫不夸张的说,我国已经成为快递产业大国。但是总体来说,即使我国成为全球第一的快递大国,也还不是快递强国,“整个行业呈现出的是大而不强的态势,高速增长的量的背后还存在不少问题。” 其中比较重要、典型的即是快递员违法犯罪现象的显现。


一、快递员犯罪现象概观


(一)财产类型犯罪呈现高发趋势


在社会生活中,快递员实施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屡见不鲜。在司法实践中,快递员实施的抢劫行为包括入室抢劫、中途起意的抢劫以及事后抢劫等。对于上述几种抢劫情形,以快递员入室抢劫的行为居多,中途起意的抢劫与事后抢劫的情形具有偶发性。在故意入室抢劫的情形中,快递员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掌握了有关消费者的购信息,并且可以自由出入小区、送货上门,他们往往利用这些便利条件进入消费者家中实施抢劫。


(二)强奸、猥亵等暴力犯罪频发


快递员利用便利条件进行强奸、猥亵等暴力犯罪不断发生,而且强奸、猥亵犯罪多表现为入室强奸、猥亵,行为对象多为频繁购的年轻女性。这些暴力性犯罪案件对被害人的身心、精神健康产生极大的损害,也给快递员的社会信誉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三)快递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常发


在现代社会,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社会文明法治程度的重要体现。快递单上一般都记载着收货人、发货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等个人信息,“快递单是个人信息的载体,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从这个角度来看,倒卖快递单与直接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性质是一样的。” 换言之,这两种行为都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可泄露、保密隐私性。在现实的司法实践当中,快递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而引发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如不法分子可以根据获得的个人信息进行诈骗、勒索等犯罪活动。


二、快递员犯罪凸显的原因探究


(一)快递行业外部监管不力


“快递行业为何问题重重?快递市场的增产速度远远超出了监管能力提高的速度,一语中的。” 在现实社会中,快递行业缺乏实际的监管者,监管主体看似众多却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快递行业的监管主体不到位、方式单一、内容不全面,而且行业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缺失,同时我国对于快递行业的监管主要是从宏观层面予以规定,而对于快递业务员收件、取件、快件的寄递过程、快件送达等方面没有进行具体监管,” 这些的因素使对快递业的监管产生了诸多阻碍与不利影响。


(二)法律制度规范存在漏洞


首先,我国以2009年4月修订通过的《邮*法》为核心,以其他行*法规、规章与地方法规为辅助,形成了规范快递服务的法律规范体系。但是《邮*法》并非是一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法律,因此现阶段我国没有一部专门性、系统化调整快递法律关系的部门法,这成为快递行业发展问题不断的法律原因之一。其次,现阶段我国涉及快递行业的法律效力层级较低,缺乏实用性,无法对快递行业产生的违法犯罪现象进行及时、有效地治理。最后,快递立法相对滞后,与快递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快递立法呈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其中法律法规4部、部门规章5部、规范性文件22件、相关标准6个”, 快递行业的法律环境处于一种笼统、分散且法律效力基本较小的尴尬局面。


(三)快递行业自律能力缺乏


现阶段,我国快递业发展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快递市场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于是较为容易出现快递行业自律能力缺乏,市场管理不善、秩序混乱的局面。在国内,像顺丰、圆通、申通、中通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中型优秀快递茁壮成长,但是为数尚少,“更多的快递企业表现出小、散、弱等问题,互信度和协调性较差,行业整体水平还处于相对低端的状态。” 因此,除了少数快递公司具有相对较强的行业自律外,更多的快递公司则是缺乏行业自律,这就造成快递行业整体自律水平比较低、自律能力比较弱。


(四)快递员自身素质存在问题


“犯罪是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复杂现象。从微观上看,犯罪是一种个人行为,而犯罪人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没有犯罪人就没有犯罪行为,从而也就没有犯罪现象。” 因此,对快递员犯罪的个体原因进行分析可以深化对其犯罪现象的认知。快递公司准入门槛低,大多数快递公司在招收业务员时,对收派人员的文化素质要求不高,也就导致快递员群体的文化素质存在普遍较低的情况。


(五)被害人自身的原因


在快递员犯罪原因的分析中,消费者由于自身原因招致侵害的情形同样较为多见,需要进行分析与总结。“在加害――被害的互动关系中,犯罪人觉得被害人具有某些可予‘利用’的特征,或者被害人是在自己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实施了某些令犯罪人感到系属诱惑的行为。” 在快递员犯罪的场合,消费者自己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基于某种信任关系,从而为某些快递员犯罪提供了便利或者促使其产生犯罪的意图。如有一些消费者频繁购甚至有意识的显露自己的财富,缺乏足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上与一些快递员关系比较熟络,就放松了应有的警惕之心,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快递员犯罪现象应对之策


(一)整合快递相关法律规范


在预防和治理快递员犯罪方面,相关法律规范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如德国快递业发达,目前有700多家快递公司,立法机构还专门制定了《德国通用运输条例》、《快递业管理条约》等行业管理法规。” 而在我国,尽管存在一些相关法律规范,但是仍然没有统一的快递法,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故要对现有的快递法律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以便在应对与解决快递员违法犯罪等问题时能够有统一的标准与法律规范。


(二)建立快递员犯罪预防机制


快递员违法犯罪预防机制的建设,可以从建立专门化队伍、*府多部门联合行动等方面着手。快递员违法犯罪属于新型犯罪现象,而且可以参考的法律、司法解释等较少,对于具体案件的情况不容易把握,因此可以建立专门的处理快递员违法犯罪案件的队伍,提高专业化程度与办案效率。“公安、交通、邮*、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在*府统一协调下,建立预警机制和信息情报互通机制,为打击犯罪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这样多部门协调行动,形成打击防范合力,可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三)加强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律


快递行业协会具有普及性和行业代表性,因此应当在快递业管理秩序混乱、快递员违法犯罪现象丛生的情况下发挥其应有作用。“在英国等发达国家,在管理快递公司、快递人员等方面,都发展出了严格的行业规范准则,以保证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积极协调发挥快递行业协会的作用,树立快递行业规范,利用行业协会对快递公司进行专业范围内的调整,帮助进行快递行业自律。


(四)培养快递人才,增强综合素质


与国外部分国家相比,我国专业化的快递人才缺乏,而且随着快递业不断发展,对快递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加快培养专业化快递人才不仅可以提高快递员的整体素质,减少犯罪现象,而且可以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快递公司或者选择自建培训学校,或者选择与院校合作。


提高快递员职业素质、文化素质等的综合素质可以减少快递员犯罪现象,这是从快递员本身入手减少其违法犯罪可能性的有效方法。快递员主动或者对快递员进行上岗职业培训,明确保密条款,严格执行个人责任,能够提升快递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法律素养。提高职业道德和技术服务水平,使其可以耐心应对消费者,分拣快递货物细心负责,增强快递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在增强快递员职业素质教育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法律规范教育,使其认识到合法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降低快递员实施犯罪的机率。


(五)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维权意识与监督意识


消费者在收、寄快递包裹等的时候,应当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避免丢失或者被盗,提高安全意识。例如,不要随意丢弃自己的快递单或者丢弃之前抹掉个人信息;尽量不要直接写居住地址,可以用工作单位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代替等等。在通常情况下,正规快递公司的送货员都会统一着装,并开有标识着公司标志的送货车或者电动车等;快递员在送货之前都会和收件人联系,以确定送货时间和地点,故消费者对之前没有联系而是直接送货上门的快递员要格外小心,提高警惕。


消费者在遭遇快递员违规、违法犯罪现象时,不能沉默或者纵容,而是应当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维权意识。快递员犯罪现象较少能够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因此也很少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重视,舆论对快递员犯罪的危害性的认识与宣传也不充分。因此,社会媒体舆论对于这种现象应当给予足够的监督与宣传,以警示快递员群体和教育社会大众,减少快递员违法犯罪的发生。


注释:


庞彪.“亚健康”成快递业发展隐忧.中国物流与采购.2014(1).


赵宇飞.快递单信息买卖形成“灰色产业链”.法制与经济.2013年10月(总第362期).


范云兵.详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国物流与采购.2013(5).


曾碧琪.完善我国快递行业监管制度的立法思考.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8-12页.


中国快递协会.http://访问:2015年4月15日.


王娟主编.犯罪学概论.中国*法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页.


许章润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1页.


现代快报综合.http://访问:2015年4月15日.


*义.论物流领域刑事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0,10(3).


晓宋.各国快递哥.当代工人.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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