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天山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刘毅
种子是现代农业的芯片,创新是种业发展的基石。保护好品种知识产权和科研人员研发积极性,就是保护种业创新的原动力,也是实现种业振兴的关键所在。
今年3月1日,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我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贯彻实施新《种子法》作为推进种业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以落实。如何全面掌握新《种子法》相关内容,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种业发展法治环境?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方侠。
记者:新《种子法》在哪些领域进行了修改?对种业发展带来哪些重大影响?
方侠:新《种子法》,适应了种业振兴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修改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首次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当前,模仿性、修饰性的品种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突出瓶颈。新《种子法》建立起了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在原始品种基础上无论怎么“换马甲”“修饰改良”,都属于对原始品种的派生使用,对种质资源创制的“原始品种”提供了强化保护。
第二是全方位扩大保护范围和环节,将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由繁殖材料延伸到了收获材料,将保护环节由生产、繁殖、销售3个环节,扩展到生产、繁殖、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储存等8个环节,建立起全链条全流程的品种权保护体系,堵上了违法侵权的漏洞。
第三是大幅度提高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倍数上限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万元提高到万元,形成了重拳打击整治的有力震慑。新《种子法》既明确了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的措施手段,又构建了激励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适应了种业振兴的新形势新要求,将为我区种业振兴和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我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如何学好用好新《种子法》?
方侠:修法不易,贵在实施。农业农村部门将站在依法治疆的高度,把新《种子法》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首先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新《种子法》和全国人大组织编写的新《种子法》导读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释义,以及农业农村部配套出台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治种能力。将新《种子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开展新《种子法》进企业、进农户等主题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种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构建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行业监管,强化种子生产、加工、销售、储藏、进出口等多环节监管,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