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自今年6月起正式施行。司法部近日发布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未来乡村地区的群众将获得哪些实惠?在9日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健全涉农法律制度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政策举措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表示,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对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立法立规,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要求用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推动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同时,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障等重点任务,狠抓法律政策落实落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压实责任、整合力量,努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陈洪波介绍,另一项重点工作是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比如,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宗族恶势力,打击村霸;依法破除乡村封建迷信活动;依法惩处乡村邪教组织等。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探索村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此外,要围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破除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习,加快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补齐法律服务短板
司法部数据显示,截至年底,全国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4万多家,其中乡镇机构多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万多人,其中2.8万多人在乡镇执业。目前我国已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6.6万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初步建成。
“尽管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但还存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薄弱、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说。
据悉,司法部将在现有基础上,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重点,加强基层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针对法律资源匮乏的欠发达地区,将从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着手,立足所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同时,推进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增强乡村群众运用法律服务的实际体验。
加强重点领域保障
据介绍,活动将突出保障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户等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引导律师担任乡村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表示,今年司法部将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各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法治体检”,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司法部还将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公证书等多种形式,为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园建设、村镇企业发展等提供公证服务,为农村小额贷款、企业抵押贷款和融资等提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围绕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创设的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等。
“下一步,我们将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施汉生说。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