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村居微型调解庭内,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
村干部请教“法通小博士”,学习掌握更多法律知识。
治理有序、产业兴旺的陂蓬村。
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可持续性保障困难,是当下农村地区普遍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法律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挑战。
去年11月,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提出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
“就是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这是兴宁市径南镇陂蓬村妇联执委罗伟兰对“法律明白人”的理解。“我们人熟、地熟、事熟,更容易取得各方信任,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据其介绍,该村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起。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近年来,兴宁市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智慧司法云”项目建设,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将法律公共服务网络延伸到最基层,完善基层治理,有效化解矛盾。据统计,项目建成至今,兴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咨询量达人次,业务办结量达件。
转机
“问题村”飘来一朵“智慧云”
3月的陂蓬村,春意绵绵,阳光透过百叶窗洒进村居微型调解庭。
庭内,村民陈老伯与施工方负责人罗先生相对而坐,一边是调解员、书记员、村民小组长代表,另一边是法律机器人“法通小博士”以及视频连线的专业律师,10多名“法律明白人”围坐其间。
没有面红耳赤的激烈争吵,没有唾沫横飞的互相指责,谈诉求、讲法律、想办法……朝着同一目标,在场人员仅用半小时,就化解了一起因修路挖崩村民鱼塘引发的矛盾纠纷。
“当面把事情摊开讲明白,机器人和律师没有任何偏向,让人心服口服。”对于调解结果,陈老伯很是满意,“换个角度想,其实大家都是为了村里,当然要支持。”
同样,施工方负责人罗先生也满意地在调解书上签下了名字。“相当高效!我们会尽快对村民的鱼塘进行修复。”罗先生坦言,他在其他村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如果没有村干部从中调解,工程进度便会受到影响。
陂蓬村位于梅州兴宁东部,总人口人,总面积5.22平方公里,曾是矛盾多发的“问题村”,每年发生的矛盾纠纷都达上百宗。
在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焕新看来,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陂蓬曾是省定贫困村,发展滞后,村民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另一方面,随着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村里的项目越来越多,由土地流转等衍生而来的矛盾也越来越多。
虽然已有村居法律顾问,但每月仅8小时的服务时长,远不能满足村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关键是我们村干部没有专业法律背景,以往只能将纠纷积累在一起,等村法律顾问进村时一并处理,解决问题的周期太长了。”罗伟兰指出痛点,“整天吵来吵去,还怎么发展!”
一边是日益积累的矛盾纠纷,一边是供不应求的法律服务资源,由此引发的问题,一度影响了乡村振兴项目的推进。
转机,源于一场基层智慧治理实践。
年4月,“智慧司法云”项目在陂蓬村启动试点建设,在帮扶单位广东省司法厅的牵线搭桥下,该村引进“法律机器人”,打造全国首个智慧村居法律服务公共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远程调解等法律服务。
“前方是驻村的‘法律机器人’,如果解决不了问题,还有24小时在线的律师团队可为村民提供远程调解、法律咨询、书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超本介绍。
智慧村居法律服务公共平台落户,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乡村最基层,提高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但这还不够。
“平台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我们还得在前端做功夫,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引导村民知法、守法,这才是长久之计。而这,需要一支扎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普法队伍。”说着,陈焕新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法律明白人”。
探索
24名“法律明白人”走马上任
所谓“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他们能及时了解村民的法律需求,用法律方法化解矛盾,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
“陂蓬村选‘法律明白人’的标准有三条:会操作智能手机、高中学历以上、积极参与村内事务。”陈焕新说,在村“两委”干部中先行培育4人的基础上,年该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扩大至24人,以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老党员为主。
陈冬英是陂蓬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一员,也是一名退休村干部。上任伊始,一个难题便摆在她面前。
彼时,陂蓬村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正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但有10户村民不同意。“他们长期在外工作生活,又想保留自家土地的使用权,迟迟不愿签字。”陈冬英说,由于找不到突破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恰逢春节村民返乡,陈冬英打算从宗亲关系入手,换个思路再试一试。
她将突破口瞄准其中影响力较大的一户村民,趁着入户拜年,与一家老小拉家常、讲政策、说道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大家流转土地扩大农业种植面积,也是为了做强村里的产业。”结束铺垫,她翻开法律条文,指着里面的内容敛容屏气地说。
最终,该户村民同意签字,并带动了其他9户跟进。
梅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谢明认为,乡村“法律明白人”土生土长于农村,根植于群众内部,既依法化解问题,又发挥地缘感情优势,法情理结合,有效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不过,乡村“法律明白人”不是科班出身,需要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才能真正知法、懂法、用法、普法。为此,司法部门、律师及村民进行了多方探索。
据兴宁市司法局普法办公室主任邓伟国介绍,该市已制定“法律明白人”目标,对“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培训(轮训),确保每人每年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学习辅导。
“内容方面一定要接地气,我们选取了《民法典》《乡村振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培训,力求实效。”邓伟国说。
驻村律师则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开展专业法律培训。“除了定期的线下培训,我们也会不定时开展线上讲座,并把讲座视频分享给他们,供大家学习讨论。”李超本说。
回到陂蓬村,村干部、“法律明白人”陈文彬掏出手机,打开置顶的“陂蓬村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