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是农业的“芯片”,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贡献率超过45%。今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都对种业发展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强调要“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种业振兴”,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那么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
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又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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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普法人
01
Q
与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官:目前我国形成了以种子法、专利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体、以有关司法解释为补充的较为完整的种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通过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专门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通过专利法保护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相关功能基因、编码蛋白以及载体;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育种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通过商标法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种子来源及商业声誉;
通过我国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注册商标罪等多个罪名,制裁伪劣种子等农资制假售假犯罪
02
Q
商业秘密是指什么?哪些有关种业的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法官: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民事主体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财产权。
育种创新过程中形成的品种资源、育种材料、中间材料、制种亲本(自交系)、制种技术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具备商业秘密的保护条件,可作为商业秘密获得法律保护。
03
Q
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是指什么?
法官:地理标志和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农业领域尤为重要。根据商标法规定,可以将地理标志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种子生产经营中,相关商业主体可以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和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商业声誉。
原标题:《粤听越懂法|为种业知识产权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