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高质量发展,必须要以全周期的安全生产做保障。乡镇一级党委、政府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于泰山的责任。
然而,基层谈及安全生产总有种心里发怵、头皮发麻的感觉。一些领导干部不愿意分管、也不清楚如何分管安全生产。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一些基层地方出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在许多领域也出现搞“一刀切”令市场主体无所适从;“听天由命”坐等事故上门;以“强化事前介入”为由随意扩大各类督查巡查的范围和频度,并提出一些令人困惑的整改措施,干扰企业正常合法经营等乱象。说到底,这些都是未能理清“抓什么?”与“怎么抓?”这两个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未能平衡好“为民履职”和“害怕出事”这两种心态的必然结果。
作为基层乡镇,要夯实基层安全生产根基,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本质生产安全水平,其核心仍旧是实现更好的发展,重点就是要抓隐患。我们基层一贯强调“视隐患为事故,视未发为已遂”,而其中尤为需要注意的就是必须要先树立对隐患的正确认识,既不能“风声鹤唳”,想象某一事物与事故之间的潜在关联性,然后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隐患的界定标准;也不能简单根据曾经发生过的事故经验而不辨“主因”与“辅因”,以“判例法”的保守方式来确定是否需要整改或采取进一步措施。
因此,乡镇基层要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避免因工作变形走样而导致严重后果,就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系统的思维,不断把握客观规律与行业特点,改进和提升各项工作举措。
必须抓安全生产认识强化。一方面,必须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及防患未然的忧患意识,把不抓安全生产是失职、抓实安全生产是本职作为岗位责任,将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底线红线,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在安全生产的政治的、科学的问题上不能搞主观意志替代,对于基层地方而言更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出台的各项评估办法、管理规定、政策意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补足认知短板,对自己有多大权限、管哪些事项、监管什么、怎样界定隐患等要做到心中有数。
必须抓安全生产重点聚焦。年全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8万起,从特征上来看,工业企业事故总量得到有效压降,矿山企业不确定性仍旧很大,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事故频发,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增幅明显,农村地区成为事故“新发地”。作为直面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一线单位,基层面对具体的问题必须细而又细的落实具体的工作,必须细分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建筑工程等领域,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行业必须抓安全的态度,通过责任分解、压力传递,做到事事有专管之人、人人有限定之责;必须狠抓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重点行业,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做到排查要细、整改要快、销号要严;必须深入企业、单位,了解生产各个环节,找准关键岗位、关键机械、关键物料等重点监管对象,增加巡查检查的频次;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