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雪峰,一名保险经纪人。今天我们来聊一聊重疾新规那些事儿。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重疾险的发展史:
*年,南非的巴纳德医生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了世界上第一款重疾险。保障4种重疾:心肌梗塞、脑中风、癌症、冠脉绕道手术。
*年,我国内地第一次引入了重疾险,但因行业缺乏统一定义和规范,各家公司对疾病和理赔条件的定义差异很大,导致理赔纠纷频出,行业质疑声不断。而当时银行利率非常高,大家都喜欢存钱,于是很多重疾险也被设计成分红型,很多人更看重分红收益,顺带有点重疾保障。所以这时候的重疾险并不能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年,保监会成立。当时正值国内重疾险发展初期,历史数据不够健全,定价标准不同,行业一片混乱。
*年,保监会叫停了分红型重疾,规定健康险产品不能设计成分红性质,自此重疾险回归保障。
*年,是中国重疾险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重疾险疾病定义》,一直沿用至今,其中包含了我们熟悉的6种核心疾病和19种常见疾病。这25种重疾,发病率占比约为95%,各家公司只能在剩余的5%中自由发挥。规范的出台,结束了混乱局面,维持了市场稳定发展,为消费者带来重大利好。同时行业开始进入产品多样化的快速发展期,重疾险保障疾病分轻、中、重,还可多次给付。
*年,是中国重疾险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放开了人身险预定利率,定价权交给保司和市场,不再执行年制定的2.5%的预定利率上限,所以出现了预定利率为3%、3.5%,甚至4.%的产品。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保费也因此降低。
同年10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明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以下简称《重疾发生率表》,一直沿用至今。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重疾险产品的定价和准备金评估主要依靠国外数据,但因国情不同,严重制约了我国重疾险的发展。《重疾发生率表》诞生之后,再设计的新产品更契合市场,并推出了适合特定人群的个性化重疾险产品。
*年,保险行业进入监管趋严形式,保监会提出保险姓保。越来越多的保司把重心转移到保障型产品,更精准的定价,更多样性和人性化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了更高质量的服务。
13年后,中国重疾险行业翻开了历史新篇章。这次新规来之不易,去年监管开始对《重疾发生率表》和《重疾险疾病定义》进行修订,在今年3月和6月相继出台《征求意见稿》并反复修改完善后,终于在10月23日通过审核,于11月5日尘埃落定,新版《重疾险疾病定义》和《重疾发生率表》同时与大家正式见面。新规将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废除所有旧定义的产品,一律统一销售新定义重疾产品。
一、重疾定义修订原因
过去10年,重疾险为超过1亿人提供总保额超过22万亿元的风险保障,为逾百万人累积支付赔款亿元。
年重疾险保费收入亿元,占健康险保费收入的58%。
随着重疾险的不断发展,重疾险的赔付金额也已经在寿险公司中占相当的比例。
与此同时,很多问题也相继出现:
1、疾病分类不合理。比如甲状腺癌,按照原来的25种重疾定义属于恶性肿瘤,出险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但由于其治愈率高且早期手术费低,导致重疾险赔付率升高,增加了各保司的理赔成本和经营风险,同时也限制了重疾险费率的降低。所以要控制赔付率,必须要研究重疾发生率。
《重疾发生率表》是各家保险公司设计产品时定价的重要依据,重疾的发生率高,保险价格一般就要相应定高,否则容易发生赔付风险。
雪峰通过年和年旧版与新版重疾发生率表,将同一年龄下的新旧发生率进行对比发现:
(1)、成年女性从19岁至55岁,重疾发生率比十年前高,最高点是32-33岁,达到%,因此目前女性的重疾发生率最高是过去的两倍多。
(2)、成年男性从21岁至43岁,重疾发生率比十年前高,34岁达到%,因此目前男性的重疾发生率最高是过去大约1.5倍。
(3)、儿童、青少年、老人的重疾发生率比十年前低,所以未来少儿和老人的保险产品定价有望更便宜,而且有了权威的统计数据,未来针对老年人的比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等专项险种可能会更多。
(4)、重疾死亡率为30%,也就是说,假如一年内死亡人,其中就有30人因重疾死亡。
2、疾病定义不清晰。疾病定义不清晰,或者治疗方式限定不合理,造成了很多理赔纠纷,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
3、年可以参考的数据量小,保险发展时间短,基础薄弱。而目前我国已经有了深厚的数据支撑:前后上市了近款重疾产品,收集了近4亿条承保记录,万理赔数据,覆盖过往20多年的历史信息,数据量之大堪称世界领先。并且建立了重大疾病评估模型。
4、原先的疾病定义,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医学的治疗手段和发展状况。
二、重疾新规主要变化
新规增加了病种数量,放宽了部分定义的赔付条件,规范了轻度疾病的标准化定义,描述更加统一规范,扩展了疾病定义范围,完善优化了定义内涵,引用了《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恶性肿瘤定义更加准确规范。
1、统一的疾病定义由原来的25种增加到31种。
其中重疾3种: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轻症3种: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2、必含6大高发重疾及变化。
(1)、恶性肿瘤:变严格。新定义分为轻度和重度。把TNM1期及更轻的甲状腺癌,和T1N0M0期及更轻的前列腺癌等6种高发恶性肿瘤变为轻症。之前一些难以界定的情况,比如交界恶性肿瘤,潜在低度恶性肿瘤,新规明确不保。严格了确诊依据:旧规中癌症确诊的依据是病理学检查,新规则要求必须为组织病理学检查。
病理学检查,可以分为组织病理活检,细胞病理检查等方式。比如常见的肺癌,子宫颈癌,乳腺癌等可以通过脱落细胞学来确诊;但新规限定了必须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排除了经常用的穿刺等细胞学检查。
(2)、较重急性心肌梗塞:变严格。旧版必须4项条件同时满足至少3项,新版必须明确诊断出急性心肌梗塞的前提下,6项条件满足1项方可赔付。但非心梗引起的数值变化,即使达到了理赔条件,也不能赔付。比如:病毒性心肌炎同样可以造成数值达到心梗的理赔条件,但病毒性心肌炎不是心梗因此不能赔付。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对后遗症的要求更加严谨:
比如后遗症导致的肢体机能:旧规要求完全丧失,新规要求肌力2级(含)以下。吞咽功能:旧规要求吞咽功能完全丧失,新规要求吞咽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变宽松。新增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而且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定是异体移植,增加了自体移植。(异体移植是指器官不是自己的)
(5)、冠状动脉搭桥术:变宽松。不再要求做开胸手术,切开心包的微创手术也能理赔。
(6)、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明确了疾病等级划分,从原来的尿毒症期改为慢性肾脏病5期;增加了依据肾脏病预后质量提倡(K/DOQI)指定的指南,增加了规律性透析的具体解释,将肾脏移植手术移出,归入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3、引入了轻症定义。
现在几乎所有的重疾险都能保几十种轻症,不过各家保司的理赔标准不同,新定义相当于把最高发的三种做了统一,且保额限定为产品保额的30%,相当于赔付占比最大的三种轻度疾病的保障变弱。
(1)、轻度恶性肿瘤:新定义直接将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介于良性和恶性之间的肿瘤)剔除了,保障变少了。不过在这三大轻症以外,保司可以自己增加新的轻症,也可以把原位癌重新保障进来。
(2)、较轻急性心肌梗塞:变化不大,描述上更严谨。
(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变化不大。
4、把TNM1期及更轻的甲状腺癌,和T1N0M0期及更轻的前列腺癌等6种高发恶性肿瘤变为轻症,保额由原来的%降为30%。
三、新规产品会降价吗?
重疾发生率新定义下比旧定义下低,如果将各个年龄段的重疾发生率取平均数,就能看出新定义的重疾发生率整体会有约10%的下降。
所以简单推断,将来重疾险的定价应该会有约10%的降价空间,未来的重疾险会更便宜。但事实会如此吗?
1、目前一些网红产品,在实际执行旧版重疾表时,为了快速抢占市场,普遍使用了较为理想化的发生率,真正定价参照的重疾发生率可能只有六七成,也就是参照的发生率要比旧表低30-40%,从而让保险定价降下来,目前采用的是比较激进的地板价。而新重疾经验表发布后,考虑到实际的理赔和监管的趋严因素,保司在产品价格上很难再有以前的折扣空间。因此,大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压力大,缺乏降价动力;小公司价格已经足够低,几乎没有降价空间。
2、心脑血管类老年重疾病种理赔放宽,将导致后期的理赔率上升,保费定价也会升高。
3、虽然1期甲状腺癌归入轻症疾病提供了降价空间,但部分疾病扩大了赔付范围,也会增加理赔概率。
所以综合考虑,新版重疾表发布后,网红重疾参照的发生率要高20%左右,也就是说重疾产品价格很可能会在目前的基础上涨20%。
四、给大家一些建议
1、女性和目前已经有甲状腺结节的人群,买旧定义更好,尤其要侧重防癌保障。女性甲状腺癌高发,同样是甲状腺癌,买新旧定义,那就是50万和15万,万和30万的差别了。
2、担心心脑血管疾病的人群,可以选择新定义,如冠状动脉搭桥术理赔变宽松了,微创也能赔%保额。旧定义冠脉搭桥微创手术是作为轻症赔付的。买新旧定义,仍然是50万和15万,万和30万的差别。
3、建议现有的重疾,能买就先打个底,毕竟旧规产品许多条款非常友好,有些定义在理赔实操中,可赔可不赔的情况下,有获赔的几率。而新规规范了术语,避免理赔纠纷的同时,也降低了理赔率。
4、建议新旧定义产品各买一些,互相搭配,组合的好处是,各个疾病都可以申请到最宽松的赔付条件,投保两家以上公司,还可以交叉理赔,互相制约,完美平衡。如果现在买旧规重疾,建议投保多次+癌症多次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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