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及9月,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分别发布了甲状腺癌指南年第1版和第2版。根据NCCN临床实践指南:甲状腺癌(.V1、V2),甲状腺癌细分为以下六种病理类型,包括:甲状腺乳头状癌(经典型及数个亚型),甲状腺滤泡癌,许特尔细胞癌(Hiirthle细胞癌),低分化型甲状腺癌(5%),甲状腺未分化癌,甲状腺髓样癌。其中,前四类病理类型属于分化型甲癌,病灶细胞能够摄取碘-,尤其是甲状腺乳头状和滤泡状癌,术后可考虑碘-治疗,效果显著。然而,未分化癌和髓样癌不摄取碘-,不能进行术后碘-治疗。甲状腺乳头状癌占到所有分化型甲状腺癌的95%,在临床上最为常见。
对比版NCCN和版NCCN甲状腺癌指南,发现版在甲癌术后碘-治疗适应症方面有一点小小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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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文结合版NCCN甲状腺癌指南,主要分析哪些情况下的甲状腺乳头状癌术后需要做碘-治疗。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者,不推荐做碘治疗:
病理类型为典型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原发肿瘤直径小于2厘米病灶未突破甲状腺包膜(包膜完整)单病灶或多病灶(所有病灶直径之和≤1cm)抗体TgAb阴性术后未刺激状态下Tg1ng/mL(甲状腺全切除术后6-12周的Tg值)术后颈部超声阴性(颈部淋巴结未见异常)二、存在以下任一条者,可选择性推荐做碘-:
原发肿瘤最大直径2-4厘米高危病理学类型(低分化,高细胞型,柱状细胞型,图钉样细胞型.)淋巴管受侵犯颈部淋巴结转移多发病灶,其中一个病灶直径>1cm术后未刺激状态下Tg5-10ng/mL(甲状腺全切除术后6-12周的Tg值)镜下发现肿瘤切除边缘阳性术后颈部超声阳性但是,以上条件中的以下情况不需要碘-治疗:T1b/T2(1-4cm)cN0甲状腺乳头状癌;N1a(少于3-5个转移淋巴结,淋巴结内癌灶5mm)甲状腺乳头状癌;尤其是在无干扰抗Tg抗体的情况下,术后Tg1ng/mL。当个别临床因素的组合预测复发、远处转移或疾病特异性死亡的显著风险增加时(如原发肿瘤的大小、组织学类型、淋巴浸润程度、淋巴结转移情况、术后Tg、发病年龄),推荐使用碘-。
1、基本信息。
年龄是AJCC/TNM甲状腺癌分期的重要参数。研究表明,年长者(年龄大于55岁)术后碘-治疗生存获益更为显著。
2、病例亚型。
甲状腺乳头状癌有14个亚型。常见的高度侵袭性组织亚型包括高细胞型、柱状细胞型、图钉样细胞型等。如果病理报告提示有以上甲状腺乳头状癌亚型,治疗方案要更激进,手术后要尽早碘-治疗。
3、肿瘤原发灶的大小。
原发灶最大径超过4cm,建议术后碘-治疗。但是,临床上这种情况(肿瘤4cm)非常少见,多数病人的原发灶小于4cm,不可认为无需做碘-治疗,此时要考虑到其他高风险复发的病理因素。
4、肿瘤原发灶的部位。
如果是双侧甲状腺有恶性肿瘤,则行甲状腺全部切除。如果是单侧甲状腺恶性肿瘤,是否腺叶切除或全部切除依据病情而定。但是,如果患者计划术后做放射性碘-治疗,则需行甲状腺全切。
5、肿瘤原发灶的数量。
多发病灶的患者复发率要高些,建议术后放射性碘-治疗。
6、肿瘤原发灶的侵袭性。
病理报告如果提示有腺外侵犯、血管、神经侵犯、周围器官组织侵犯,肿瘤复发风险明显增高,甲状腺全切之后的碘-治疗可降低复发率。
7、肿瘤切除边缘阳性。
此特征提示残留癌灶或甲状腺外浸润。应当考虑碘-治疗。
8、肿瘤原发灶的BRAF基因突变。
阳性率为50-60%。存在BRAF基因突变是否需要行1治疗,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但有研究提示,BRAF基因突变阳性,复发风险高。
9、病理颈部淋巴结转移(pN1)。
美国甲状腺学会(ATA)认为,病理颈部淋巴结转移数量大于5个,最大径超过3cm,属于中-高危复发风险,建议术后碘-治疗。近来有大量数据表明,淋巴结病灶的结外侵犯似乎增加患者复发风险,因此也是决定碘-辅助治疗的重要因素。此外,微小淋巴结转移(转移灶最大径不超过0.2cm)是否要考虑碘-治疗,需要更多数据来支撑。
10、临床颈部淋巴结转移(cN1)。
术前临床触诊及影像学手段(颈部超声、增强CT、PET/CT等)高度怀疑,且术后经过病理证实的颈部淋巴结转移,建议术后放射性碘-治疗。
11、复发性或持续性颈部淋巴结转移。
甲状腺乳头状癌患者经历初始治疗(甲状腺全切+术后碘-治疗),在随访期间发现可疑颈部淋巴结转移,再次手术(颈部淋巴结清扫)后病理证实为颈部淋巴结转移,是否要做第二次碘-治疗,需要综合评估来决定。
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必需做碘-治疗。
肉眼下可见肿瘤侵犯周围组织或器官
原发肿瘤病灶直径>4cm
术后未刺激状态下的Tg5-10ng/mL
淋巴结体积较大或淋巴结转移数量>5个
明确或可疑远处转移者
因此,对于甲状腺癌术后是否需要采取碘-治疗,以上内容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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