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一个客户打来电话,说是买三年前买的重疾险没有健康告知。
具体情况是,五年前有乳腺结节做了手术,三年前投保时没有告知,最近在跟身边的保险朋友聊天时,说到这个事情,朋友建议她联系公司做补充告知。
最后,她把过去的病例资料拿过来,我帮她做了补充健康告知,公司并没有加费,继续承保且没有除外责任(因五年未病发)
一、保险为什么要我们健康告知
保险实质上是风险的对赌。保险公司盈的是大概率,我们保的是小概率。
只有我们的身体健康,才有资格和保险公司进行置换交易。
有朋友问: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提前调查我们的健康信息?
1、调查成本太高!从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率来看,因为既往史拒赔的总体来说占比不到3%。且并不是每个投保人都一定会出险,所以只需要调查出险的客户。
2、投保前调查会让保险公司变被动!保险公司如果当时没有查到投保之前的既往史,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可以拒赔的。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了投保人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保险人不得解散合同,并要承担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健康告知是对客户的初步筛选,标准体可以直接过关。
当然,其他有健康瑕疵的客户,也有机会。
一种病症的存在,会影响未来发病率,同样的疾病,不同程度的病情对最终发病率的影响也是不可预算的。
所以传统保险公司不会把所有健康有瑕疵的客户拒绝掉。
核保是为了对健康有瑕疵的客群进行风险评估,主要是以下几种:
可投保人群大致分为两类:标准体;加费承保或除外承保的次标准体。
对两者区别对待,是为了维持费率的公平性。
不可投保人群分延期承保和拒保。拒保说明保险公司认为赔本的概率高,宁可不赚你的保费也不跟你“赌”。
二,告知后保险公司怎么核保?
保险公司核保方式:人工核保(线下核保)和智能核保。
人工核保(线下核保):向保险公司详细说明自己的健康问题,同时附上相关的体检报告单,等待审核。如资料不全,公司会下发体检函(医院免费体检)
重疾险,寿险:因健康问题或者年龄高、保额较高才会用到人工核保。
智能核保:时效快,可实时获取核保结论;无痕核保,即使被拒保,也不影响后续购买保险。
消费型保险:医疗险、意外险、重疾险均采用智能核保。
三、健康告知要回答哪些问题?
健康告知条款那么长,太多条不懂是什么意思!
一看保险公司列举的既往病史,
二看过往住院病历中的重点内容。
注意:保险公司要求的时间,有的要求两年内,有的要求五年内,看时间
更久远时发生的问题并不需要告知。
关于能影响承保结论,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仅供参考。
拒保:
1.癫痫、智能障碍、脑外伤后遗症;
2.精神类疾病;
3.慢性酒精中毒;
4.严重肝病(肝硬化等)
5.严重高血压(血压超过/mmHg等)
6.糖尿病合并并发症(如糖尿病同时有蛋白尿等)
7.脑血管病
8.影响肾功能的疾病(几乎除肾盂肾炎外所有肾病)
9.严重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10.中度或重度心脏病
11.已接受器官移植者
12.性病者
13.癌症史患者(含原位癌)
延期:
1.乳腺、甲状腺结节(分等级)
2.心电图严重异常
3.尿蛋白、尿红细胞异常
4.白细胞、粒细胞减少症
5.不明原因的贫血
6.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7.有计划准备手术的
8.甲亢未经充分治疗的
9.HPV阳性
除外责任:
1.低分级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
2.结肠息肉
3.静脉曲张
4.视力异常
5.听力异常
6.股骨头坏死
7.重症肝炎
加费:
1.空腹血糖6.3以上7以下
2.血压以上
3.血脂、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明显异常
4.乙肝小三阳
5.心电图部分异常
6.肝功能明显升高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以上情况,务必如实告知,非以上情况,可以先咨询。
四、特殊情况告知-怀孕告知
怀孕,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阶段。孕期可能会出现很多并发症
所以常规保险公司是不受理28周以上的孕妇投保的,
对28周以下的核保也很严格。怀孕前能投保的一定不要等到孕后。
怀孕时不告知,风险是怀孕、围产期产生的任何保险责任、以及相关时期疾病遗留的后遗症,保险公司都可能拒赔。
五、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解读
很多代理人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会跟客户说,“只要扛过了两年,即使是没有告知,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需要赔偿的”
《保险法》第十六条作为不如实告知的依据:
保险合同成立超过2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
这种情形下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但是请注意,这不等于必赔。
为了防止投保人故意隐瞒实情,出现骗保的情况,法律中有这样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投保人若存在欺诈行为,故意骗保,这时保险人作为受害方有权解除合约,不受“两年不可辩”条款。
所以健康告知是保护我们自己利益最重要的部分。只要我们做好健康告知,我们自己就不存在欺骗。真的发生合同规定的条款,保险公司是肯定会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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