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结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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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0/10 0:19:00

相互宝又惹“争议”了。

了解远虑君的朋友都知道,对于相互宝,我在《大病筹款、互助计划和保险》、《相互宝“破亿”与水滴筹“爆雷”》等文章中,一直保持的态度是肯定和支持。

比如我自己就是较早加入的一批人,到目前为止分摊了25.93元,参与帮助了人。

但昨晚,相互宝悄没声儿的放了个大招,保障又“变脸”了。

一、相互宝再改规则,想拿到理赔更难了!

昨天,相互宝突然发布《相互宝保障及规则优化正式公告》,宣布要调整理赔规则,公示三天,公示过后年1月1日就开始实行。

公告给我最大的感受是:理赔条件变的更为严苛了,很多原本能理赔的情况,今后都拿不到钱了。

1、绝大多数甲状腺癌基本赔不到了

大家也知道,近期,相互宝每月的分摊金暴涨被很多朋友吐槽过,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甲状腺癌的人太多了,随便翻翻相互宝的公示就能看到,绝大多数互助金申请类型都是甲状腺癌。

相互宝年11月公示:

为此,相互宝一改再改:

在最早的规则里:对于甲状腺癌、前列腺癌,不分轻重,一律按重症赔:40岁以下,赔30万;40岁以上,赔10万;后来赔的人多了,今年5月调整规则:把「未发生远处转移的乳头状癌或滤泡状甲状腺癌」和「TNM分期为T2N0M0的前列腺癌」从“重疾”挪到了“轻症”,赔5万,这还是比较合理的。

而这次,上面两项轻症直接被剔除。以后,若有成员不幸得了甲状腺癌、前列腺癌,除非达到重症的标准,不然一分互助金都拿不到。

关于这个改动,远虑君是比较理解的。

比如甲状腺癌,上述被剔除的轻症占甲状腺癌的比例大于90%,10年生存率高达85%,大多数患者也不会有生命危险,且人均治疗费用不足2万元,绝大部分家庭都能承受得起。

此次将轻度甲状腺癌剔除保障范围,预计理赔申请数量和分摊费用也能大幅减少,这也更符合互助的理念:将钱用在刀刃上,救助那些花费高,普通家庭无力承担的大病。

2、恶性肿瘤等待期变相延长90天

按原来的规则,只要过了90天等待期,就能申请互助。这也是目前商业保险的主流设定。

但相互宝这次的新规是:在等待期内不管通过哪种方式,只要发现疑似恶性肿瘤,或者开始做有针对性的治疗,并在等待期后90天内确诊为癌症的,都视为带病加入,不能申请互助。

相当于变相延长了3个月的等待期。

目的不难猜,防止有人带病投保,恶意骗保。但其不合理之处在于,疑似患癌的标准颇为严苛。

如上图所示,检查报告里面只要出现“占位”、“肿物”、“怀疑恶性肿瘤”、“不排除”等字眼,或者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4级,都算是“疑似恶性肿瘤”。

目前的临床医学,尚无法证明结节、囊肿等情况与癌症有直接关系,在商业保险中,保险公司因此拒赔也是存在争议的,结果相互宝直接将这部分用户一刀切了,个人认为,缺了一点人文关怀吧。

3、加入既往症不赔的约定

这个概念我们之前和大家分析过,简单理解就是,参加相互宝之前就患有的病。

想必大家也都知道,相互宝的健康告知一直都比较宽松,这也是它比商业重疾险更具优势的地方,能让很多不太健康的朋友有机会参与互助计划。

但仔细想想,这对参加计划的其他人,就不太公平了,容易多掏冤枉钱。

所以,相互宝这次也增加了“既往症免责”,一共涉及18种疾病,写得很明确:

举个例子——

比如,小远在投保前已经得了慢性肾小球肾炎,但是健康告知没有询问到,跟着分摊了好几期费用后,不幸被确诊为终末期肾病,是拿不到互助金的。

不过远虑君仔细看了一下这份清单里的既往症,都是相对严重的情况,将这部分争议客户剔除出去,对于绝大部分投保人还是更加公平的。

4、纳入5种相对高发的罕见病

除此之外,相互宝增加了5种相对高发、花费非常巨大的罕见病(戈谢病、法布里病、黏多糖贮积症、庞贝氏病、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将其纳入新版保障范围内。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的疾病。

远虑君在网上找到一份《年中国罕见病调研报告》,里面将88种罕见病按照在病案首页数据库中的例次分布做了一个排名:

相互宝这次新加的5种罕见病中,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的总例次为,排名第二;其余的,黏多糖贮积症例,戈谢病例,法布里病(法布雷病)69例,庞贝氏病又称糖原累积病Ⅱ型,具体病例数不详,但糖原累积病(Ⅰ型、Ⅱ型)的总病例数为。

虽然发病率不是很高,但是个别疾病花费确实巨大,比如戈谢病,部分患者每年的治疗费高达上百万,而且需要连续服药很多年。

从这个角度,还是挺人性化的,远虑君作为相互宝的一份子,乐于助人。

二、如何看待这次调整?

从上述调整的这几条来看,重点很明显是提高了理赔标准,对于加入互助的人来说有利有弊。

好的一面是:作为比较健康的成员,以后分摊的金额可能就没那么多了;不好之处则在于:如果以后自己不幸患病要理赔,就更难了。

远虑君可以理解相互宝团队这个行为,毕竟最近分摊费飙涨得太快,遭受到了很多质疑声,承受了很多压力。

理性来说,这三条调整都有它的道理。实施之后,可以杜绝很多恶意骗保和钻空子的行为,理赔审核会更公平。

但同时,也会误伤一些原本符合理赔规则的投保人。

比如之前参与的时候,甲状腺癌是正常保障的,有人出事了理赔5万、30万,我们也正常去参与分摊互助金了;

现在突然改了规则,即便是以前加入、参与过分摊的人,也不再保障甲状腺癌,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公示不够。

此次新规的公示期,只有短短三天,其中还有两天是周末,并且没有出现明显的通知提示,就连远虑君也是昨晚才注意到的。

想必也有很多朋友没有留意到此次“升级”,在绝大多数参与者不清楚的前提下,悄咪咪的就结束了民意调研,对于一个参与人数突破一亿的大项目来说,属实有些不太妥当。

三、那么,我要退出吗?

我认识的大部分朋友对于加入相互宝的初衷是,权当做个公益,帮助他人,万一自己不幸患病,也可能会多得一份保障。

从理性的角度说,相互宝依然有价值,是商业保险的良好补充,大家能接受调整的就继续参加,实在接受不了的也可以退出。

但还有那么一部分人群,如果你把相互宝当作唯一保障,那你可就得长点心了!

在《相互宝的“破亿”与水滴筹的“爆雷”》一文中,远虑君多次向大家强调:

大家不要将保障全部压在互助计划或者大病众筹上,相互宝值得加入,但保障远远不够,如果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做好保险配置,才能更加全面的规避人生风险。

如上图,无论从产品形态,还是安全性等方面,互助计划都和保险都存在巨大差异。

保险的本质是一纸合同,受保险法的保护,而互助计划并不是;互助计划中有一句特别提示:会员对其他患病会员的分摊是一种单向赠予行为,尽管存在会员公约等约束机制,但并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

另外,保险监管层对于互助计划早有明确的界定: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风险保障责任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赔付预期,必须与保险产品划清界线。所以,片面地认为互助计划可以替代保险,这是不理性的。

想要真正转移风险,还是要靠四大险种: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的科学搭配,来构建完善的家庭保障。

远虑君说

从一开始的相互保到相互宝,紧接着是相互宝拒赔,然后是每次互助金额上涨到3元,再到现在的互助规则的调整,鉴于相互宝的特殊基因,每次的新动作都会被推上头条。

这里,远虑君想要提醒大家的是: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顿批评或过度看好都是不理智的。相互宝依然有很好的保障价值和性价比,是商业保险的良好补充,尤其对于还没买保险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过渡产品。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相互宝上面,结合商业保险配置好自己的保障,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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